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不见面”办公的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咨询了解人社政策及业务流程等,决定在积极推广网上办事的同时,向社会公开51部业务电话。
同时公布10部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西安市人社局系统各单位的监督指导。
局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1.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2.退休审批及养老保险政策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6.工伤认定政策:
7.DE类人才认定:
8.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管理、高技能人才政策:
9.技工院校业务指导、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
10.欺诈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案件举报:
1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等政策:
12.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政策:
13.人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
局机关纪委监督投诉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参保
15.增减业务
16.社保转移业务
17.医保卡业务
18.社保查询业务
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19.零星报销:
20.慢性病资格及补助申请:
21.工伤事故申告登记:
22.工伤医疗定点挂账审批受理:
23.离休医疗保障业务
24.异地就医
2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6.基金财务查询税务到账信息查询:
监督投诉
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27.档案及职称—
28.社保咨询—
29.毕业生报到备案、就业奖、就业见习及创业基金贷款—
30.人才交流—
31.流动党员—
备注:上述档案、职称以及社保咨询以及流动党员等,针对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中心的托管人员。
监督投诉—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32.人事考试综合
3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证书领取:
3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咨询及年证书领取:
36.人事考试财务
监督投诉
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37.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8.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39.“”社保补贴、就业创业证、失业保险待遇一次性申领、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4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吸纳重点人群税费减免、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安置补贴、企业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政策:;
41.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导师政策
监督投诉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咨询电话
42.劳动权益维护投诉举报:
4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投诉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
4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立案、处理:
监督投诉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45.人事代理业务
46.企业招聘和个人求职:
47.西安市公共招聘网信息核查:
监督投诉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
48.职业技能鉴定业务
49.职业技能培训业务
监督投诉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50.因工及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监督投诉
西安市技工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51.
人社政策、业务流程咨询
医保卡和社保卡查询、挂失
监督投诉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
所有对外公布的电话
工作时间必须有人接听,并落实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听、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扯皮。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广大群众在咨询中发现问题,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反映。
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您有关于人社相关行业的咨询,可拨打电话进行了解,尽量少出门、不出门。西安市人社局将全心全力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注意
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1.14天内有重点区域旅行史或与重点人群接触史的,请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隔离,隔离期内请勿进入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2.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指引及时就诊和隔离,请勿进入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3.到服务大厅办事的市民朋友,请自觉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消毒工作提供必要配合。按引导员现场指引,在指定区域内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离,按疫情防控指引做好处理。
4.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滞留和聚集,大厅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调整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
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西安人社业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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