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稳就业政策宣传季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解读
为促进高新区企业创新发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开展稳就业政策宣传季活动。下面,看见高新来带大家了解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政策依据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市财函〔〕号)、《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申请条件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方法()》(国统字〔〕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员工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6.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7.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对于年6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通过且放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
申请流程
(一)通过网络提交初审信息
申请人登录“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