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发放年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西安考区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范围
参加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含部队现役军人)。年应届毕业考生不在本次颁发范围,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二、证书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日期:
年4月21日——4月23日,
年4月25日——4月30。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发放地点
西安市凤城八路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领取方式
根据司法部证书发放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通过代领、邮寄或者其他方式领取。请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现场办理。
三、证书领取要求
(一)预约办理。为减少现场人员聚集,申领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司法部网站预约领取证书时间,预约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