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6月8日起,西安市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学,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开发区)统筹安排。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开学条件核查。幼儿园申报后,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卫健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西安市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对属地各类幼儿园开学准备进行验收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开学。
各幼儿园要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园。要主动与家长沟通,精准掌握入园幼儿人数,做好供餐、分班等准备工作。本学期不返园幼儿保留学位,不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可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
各幼儿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入园离园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健康监测,所有教职工和幼儿做好开学入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提交信息。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入园检测,错班错时分批组织入园离园。原则上外来人员不得入园,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对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安等教职工的全员培训。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指导各幼儿园做好师幼健康监测、人员培训、消*消杀、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各幼儿园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制度,严格落实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
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规范办园及收费等工作要求。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借防疫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区县(开发区)幼儿园开学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全市幼儿园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监制:张立记者:郭妍赵杨博编辑:方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