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9月15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37号。
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硝唑、地美硝唑、孔雀石绿。具体情况如下:
一、恩诺沙星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凤城五路购物广场抽检的*壳鲜鸡蛋(购进日期-6-22),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帅瑞百货商行抽检的白壳鸡蛋(购进日期-6-26),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55.5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市长安区红兵水产店抽检的草鱼(购进日期-7-6),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μg/kg,标准规定为:≤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氟苯尼考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凤城五路购物广场抽检的*壳鲜鸡蛋(购进日期-6-22),经检验氟苯尼考项目结果为13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甲硝唑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长安区家润多超市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7-21),经检验甲硝唑项目结果为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地美硝唑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京东信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第二分公司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7-25),经检验地美硝唑项目结果为93μg/kg,标准规定为:≤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孔雀石绿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未央区小施海鲜水产店抽检的黑鱼(购进日期-6-29),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结果为1.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