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全国新增本土“+”
陕西新增2例
4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本土病例例(上海例,吉林例,广东22例,海南14例,浙江12例,福建7例,江苏4例,山东3例,河南3例,黑龙江2例,湖南2例,陕西2例,天津1例,河北1例,辽宁1例,安徽1例,江西1例,湖北1例,云南1例),含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97例,上海23例,海南13例,广东9例,浙江6例,福建2例,江苏1例,山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上海例,吉林例,江苏71例,广西71例,安徽60例,湖北44例,河北37例,辽宁31例,浙江19例,山东19例,江西16例,河南11例,青海11例,云南10例,广东9例,福建7例,山西4例,四川3例,黑龙江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
4月12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西安),出院2例。
截至4月12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35例、隔离医学观察3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10岁,西安市报告,为4月10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4月12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女,57岁,西安市报告,为4月10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4月12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以上确诊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4月12日0-24时,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渭南潼关县发布紧急寻人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年4月10日9时许,潼关县接到省疫情信息平台推送关于确诊病例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县流调专班立即对密接人员张某某、贺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流调,将已排查出的次密接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隔离管控。现将密接张某某、贺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请与以上公布密接人员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尽快主动向镇(办)或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县应疫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非必要不离(返)潼。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离潼、非必要不离渭,并告知在外务工、上学、旅居的亲朋好友非必要不来潼、不返潼。确需返潼的,务必提前向您所在村(社区)报备,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咨询我县疫情防控*策,以免给您出行带来不便。
二、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
三、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近期非必要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出入公共场所请您主动佩戴口罩、测温、验两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未履行返潼前报备或谎报、瞒报个人行程,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我县将依法严肃处理。
安康汉滨区两名密接者轨迹公布!
紧急寻人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省阳性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丁某某、陈某某在汉滨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丁某某、陈某某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丁某某、陈某某在汉滨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4月9日,20:24二人从木竹桥村路口乘坐出租车(支付码:轻舞飞扬)前往巴山东路,20:30在巴山东路静居宾馆办理入住(房间号),20:37至20:58在静宁路好怀念饺子馆就餐,20:59至21:00在静宁路君达便利商店购物,随后步行返回宾馆休息。
4月10日,8:10左右二人从巴山东路静居宾馆退房,8:29乘坐出租车(支付码:杀破狼)前往木竹桥村,到达木竹桥村后租房入住。
12:27步行到达城市风景八里人家快餐店就餐,结束后步行返回出租屋休息。
14:14二人乘坐出租车(支付码:水晶灯)到达安运司批发市场,14:20从安运司批发市场大门进入,陈某某于14:35在中国双星驰名商行购买被褥,14:42在杨英百货批发购物;
丁某某于14:29在金红商行购物,随后前往2楼,14:38在涂刚福服装批发部购物,14:41在元心服饰购物,14:45在依丽欣购物,随后下一楼,14:55在草清电器购买刮胡刀,15:06二人从安运司批发市场大门离开。
15:13二人乘坐出租车(支付码:李清勇)返回木竹桥村三组出租屋。
18:41在木竹桥村三组号便利店(支付码:王丹)购物,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11日,08:59在木竹桥村三组号便利店(支付码:王丹)购物,随后步行前往吾悦广场工地,11:42前往工友餐厅购买午餐(支付码:心灵JESS),打包带走,步行返回木竹桥村三组家中,11:51在木竹桥村三组号便利店(支付码:王丹)购物,14:00左右步行到达吾悦广场工地,18:10至18:45在工友餐厅(支付码:红娇面馆)就餐,随后步行返回木竹桥村三组,18:57在木竹桥村三组号便利店(支付码:王丹)购物,随后二人步行返家后未外出。
4月12日,8:01区疾控中心接到二人为密切接触者的协查信息,立即电话告知二人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0:00左右由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以上两名密切接触者在外出期间(除餐厅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截止目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涉及公共场所已完成终末消*。
请与以上两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滨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汉滨区疾控中心-。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榆林市发布寻人公告
4月9日,榆阳区联防办接绥德县联防办协查函:4月8日王某、赵某某、李某某、刘某某、杜某某、米某某、纪某某为山西省阳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对4月9日的流调:王某、赵某某、李某某、刘某某、杜某某、米某某、纪某某在榆阳区活动轨迹清楚,现将王某、赵某某、李某某、刘某某、杜某某、米某某、纪某某在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王某,4月8日20:35,在绥德站乘坐C次列车(3车厢),于21:40到达榆林火车站,22:05步行通过火车站广场,经地下通道到榆林大道。22:10乘车于22:43到达开发区万达广场汉庭酒店登记入住。
赵某某,4月8日20:35,在绥德火车站乘C次列车(4车厢),21:40到达榆林火车站,下火车后步行出站至农垦花园小区。
李某某,4月8日20:35,在绥德火车站乘C次列车(4车厢),21:40到达榆林,在出站口站台处等待40分钟,22:20步行出站至师峰顺智宾馆隔壁老碗面馆用餐,22:59到师峰顺智宾馆办理入住。4月9日8:00,在师峰顺智宾馆旁边杭州小笼包用餐,8:42返回宾馆。
刘某某,4月8日20:35,在绥德火车站乘坐C次列车(1车厢),21:40到达榆林火车站,步行出站,后乘出租车于22:55到达阳光城华润万家超市下车。
杜某某,4月8日20:35在绥德火车站乘坐C次列车(3车厢),21:40到达榆林火车站,下车后走地下通道出站,向南走至榆林大道乘出租车,于22:40到达高新区朝阳国际酒店入住。4月9日8:40,乘坐电梯到-1楼员工餐厅吃早点,饭后一个人步行至3楼餐厅电梯口,之后走步梯回到10楼。
米某某、纪某某,4月8日20:35,米某某、纪某某在绥德火车站乘坐C次列车(5车厢),于21:40到达榆林火车站,出站后2人步行经火车站广场至榆林大道路边。22:10乘坐出租车,于23:00在上郡路西二路神马电竞网吧下车。4月9日10:30,2人在河滨公园假山附近散步,11:00离开。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3525064-
榆阳区疾控中心:-
来源:第一新闻陕西省卫健委潼关宣传榆阳疾控汉滨疾控记者: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