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公布了陕西等11省(区、兵团)省际联盟的省级带量采购公告,这些区域包括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生产建设兵团,由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本次11省带量采购共有13个品种,采取“双信封”综合评分的方法,遴选入围品种。
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完整标书见「阅读原文」。
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
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参加。
一、联盟省(区、兵团)
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并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二、采购人
联盟省(区、兵团)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
三、申报企业
本次只接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的申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须以生产企业为单位分别申报。
四、采购目录
对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替代性强的药品,通过专家遴选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附件1)。
五、采购周期
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中选企业数量较少时,协议期限相对较短,中选企业数量较多时,协议期限相对较长(具体由联盟各省制定)
六、采购平台
依托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相关信息均通过采购平台在网上发布。
七、申报方法
已在陕西省采购平台申领过账号的申报企业,可直接递交申报资料参与本次带量采购;未在陕西省采购平台申领过账号的申报企业,需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注册账号,方可参与本次带量采购。具体申报材料编制、封装和递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2)
八、账号注册
(一)时间:年12月22日至年12月25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