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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 21:23:00
中国铁建二十局市*公司兰州区域项目物资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发布日期:-10-10    

竞谈编号:CRCC-XAJC--

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局市*公司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注册资本金3亿元,下设兰州星锐轨道交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在册员工余人,其中各类经济技术人员余人,中高级职称余人。公司年施工能力0亿元以上,连续5年进入中国铁建工程公司“经济效益20强”。公司拥有企业资质16项,其中总承包一级资质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项、总承包三级资质2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5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项;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主要经营领域:市*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承包;机械设备及配件、铁路器材及配件、商品混凝土、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管架、房屋及相关设备租赁等。近年来,公司先后在甘肃、陕西、青海、宁夏、*、四川、河南、安徽、重庆等省市承建了近百项重点工程。现对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区域承建及拟建的多个铁路、公路、水利、房建、市*等项目所需钢材、水泥、柴油、粉煤灰进行公开竞争谈判采购,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工程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区域承建及拟建的多个铁路、公路、水利、房建、市*等项目所需钢材、水泥、柴油、粉煤灰由中铁二十局集团市*工程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并调配各项目具体使用。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2.2.3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号)。

.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采购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响应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粉煤灰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响应人-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响应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年10月10日至年10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谈文件。

5.1.1响应人须在购买竞谈文件前将竞谈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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