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三代人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委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目标
聚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以及自查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目标。
二、完成时限
年6月15日前
三、整治内容
1.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及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说情。
2.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并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3.重点整治领导干部非履行职责或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及具体要求。
4.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买卖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利用职权推销指定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离任三年内、一般干部离任两年内,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6.重点整治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职权或职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7.重点整治干部家属、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规定的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受理方式
受理-
受理时间:
截至年6月中旬(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08:00至20:00
举报受理专用邮*邮箱:西安市A号邮*邮箱
邮编:
举报受理电子电子邮箱:
X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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