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现将以下8所医疗机构注销事项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地址
注销原因
1
西安医院
PDY17A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11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2
西安钻石恒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PDY17D
西安市科技路亚美大厦聚源阁、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3
西安预防医学门诊部
PDY11J
西安市碑林区白庙路2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4
医院
PDY17A
西安市莲湖区沣镐东路61号
关停歇业超过1年
5
西医院
PDYXA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89号
关停歇业超过1年
6
西医院
HA
西安市万寿中路23号
关停歇业超过1年
7
医院(附设门诊部一所,执业地点:小寨西路2号)
PDY11A
西安市西影路号
关停歇业超过1年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机构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