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存档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务服务”模式,全面实现我省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在全国跨地区在线核验,根据国家人社部全国职称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称历史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上报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表格自行打印),由单位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及复印件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或发文单位,证书原件经用人单位核验后退回本人。
三、时间要求
1、年1月1日—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请于年4月19日前完成资料提交上报。
2、年1月1日—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请于年5月7日前完成资料提交上报。
3、年1月1日—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请于年6月24日前完成资料提交上报。
附件:《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注:请用电脑复制网址并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