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纪委官方网站今日下午通报,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委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严重违纪问题、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相关人员及下属西区分所部分民警收受“好处费”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相关涉案人员被给予**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还对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对相关涉案民警进行了组织处理。
经查,西安市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委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其涉嫌违纪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及贵重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履行*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交警支队车管处及下属西区分所发生多起严重腐败案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王海玲身为*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海玲留*察看二年处分;由西安市监察局报市*府批准,给予其行*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此外,根据纪委通报,西安市交警支队*委副书记、*委孟琨琪履行*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交警支队车管处及其下属西区分所发生多起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西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免去其交警支队*委副书记、*委职务,调离交警支队。
另外,西安市纪委、市公安局纪委还对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其他负有责任的4名市管领导干部和10名非市管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
纪委分析,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及下属西区分所之所以发生多起腐败案件,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委履行*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弱化,责任担当缺失,加之*委一把手严重违反*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带坏了风气,带坏了队伍。这一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表明,全面从严治*永远在路上,*风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组织及广大*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委书记作为管*治*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强化全面从严治*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王海玲简历
王海玲,汉族,年11月生,陕西米脂人,在职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西安市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中共十八大代表。
据此前西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领导信息一栏显示:王海玲(西安市公安局*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犯罪,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信通处,森林公安局,联系长安、站前分局,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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