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策执行宣传解读,其中提到: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所以,围绕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年1月后如何收取成了业主们关心的大事,缇香郡小区是按*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什么时候执行?怎么执行?还是说维持不变?成了业主们谈论的焦点。
据《办法》解读资料显示,西安市各区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街道办已陆续召开物业企业*策培训会,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完成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暂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该《市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也就是说:缇香郡小区在本次调价范围之内。
新物业*策收费办法是什么?1、《办法》实行“三费合一”
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将同时调整。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
现行基础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二级1.20元,三级0.90元,等外0.70元;多层一级0.45元,二级0.40元,三级0.35元,等外0.30元(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可上浮40%;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目前,缇香郡小区就是按照现行二级服务等级1.2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不包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调整后,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
2、停车服务费降低
根据《办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并明确室内停车场类别标准。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停车服务费调整为60元/车位·月。
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
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露天临时停车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物业收费*策如何执行?物业企业按照新*策调整收费标准需履行调价程序
■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且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执行新的物业收费*策时,物业企业应当按照《市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调价程序,将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应当同时调整,做好新*策的落实。(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参考本文下方主管部门*策连接)。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类型(如办公、商铺)等*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强制要求执行物业费“一费制”和新的停车服务费标准,是否调整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也就是说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办法》并非“一刀切”,物业企业需按照《办法》的规定完成发布方案、征求意见、服务等级确认、收费标准抄送告知等程序后,才能执行新标准。
由于目前缇香郡业委会仍在法定筹备投票之中,物业是否就执行新*启动前期工作以及后续物业如何调价是大家关心的焦点,而后续不论如何调整:新《办法》中,主管部门显然已经划了3道红线:
1、物业需履行法定调价程序后,才能执行新标准!
2、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府指导价,《市办法》制定了与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3、《市办法》同时明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型的住宅项目,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物业不履行调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针对很多小区出现物业不履行调价或者只调整物业费不降停车服务费的现象,《办法》解读中有明确说明:物业服务和收费的监管按照统一*策、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
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策规定;各级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等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行为的监管——市住建局负责制定《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等物业管理服务*策规定;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相关*策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物业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等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百条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违反规定程序的,可以向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府)反映。
根据《价格法》第十二条、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物业企业不履行调价程序执行“一费制”等*府指导价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实行*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号)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物业服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均按等外标准收取。)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确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确定对应的物业收费标准,在*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认定,收费标准抄送告知同级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说到这里真心为主管部门的*策点赞,也就是说明年起西安市的物业服务标准,依据物业服务标准内容的等级,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应对照达到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对应收取相应费用。
很多时候,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就在于缺乏一个衡量的标准,各说各有理,而西安市最新出台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这一系列好*策将于年1月1日实施,结合民法典,*策明确了业主应该履行的缴费义务,细化明确了物业具体应服务内容标准,具体细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