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中心,莲湖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西咸新区教育管理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局:
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9日至6月21日进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将于3月30日至4月30日进行。
为确保我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选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5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选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应为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或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学生;
5.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6.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条件之一。为不影响普通高中录取,凡科目出现D等级须重新参加该科目考试;
7.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我市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西安市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9.高新区(原雁塔地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高新区教育局负责。高新区(原长安、鄠邑、周至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按原所属行*区进行,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区承担相关责任。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九年级报名考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策规定者。
(二)报名时间
九年级集中资格审查时间:3月9日至3月11日
九年级报名时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8:00
八年级集中资格审查时间:4月6日至4月8日
八年级报名时间:4月9日8:00至4月13日18:00
在校生、回流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安排。各相关中学在此时间段内,应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并办理完毕应届生集体报名的资格审查手续。
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九年级同时选报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见附件2)。
(四)报名办法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经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教育科)签署学籍审查意见后,在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户籍审查及其他报名相关手续。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五区二县应届考生,须填写《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原划定学区报名考生证明表》(见附件3),之后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在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地市级教育行*部门出具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生物学和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凡不能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须在西安市重新报名考试)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附件1*策规定的其他考生,持附件1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八年级户籍和学籍不在我省同一地市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学校不得拒绝。
2.为加大*策宣传力度、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简要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策规定。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将《告知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发至每位报名考生。《告知书》由考生及家长阅读签字并自行复制留存,原件保存于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3.各资格审查责任部门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须做到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外地户籍*策照顾类考生分类人数统计表》的上报工作(见附件4)。
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告知书》(含有报名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