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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满20岁的小龚是云南人,在西安读大学,这学期学校要求实习了,就和室友相约一起租房。6月19日,室友在微博上看到租房信息,就联系了业务员,加了
“在看这套房子前,我们已经看了好几套,都不太满意,有的连厨房和客厅都放着床要租出去,就想着这个主卧要是女生的话,就租这套。”小龚说,“第二天中介田先生告诉我主卧已经租出去了,是个女生,我和室友挺高兴,6月19日就去签了租房合同。”
签完合同后,小龚和室友又去看了房子,发现房子的客厅和之前看的时候不一样了,被隔成了一间卧室,“我们有些不满意,事先并没有告诉我们,但中介田先生说已经签了合同,不租就要支付违约金。”小龚说。
“中介田先生组建了
中介:主卧有独立卫生间
和男生一起住也没啥
今天上午10时许,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西安海沣置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中介田先生,他表示,“16日带小龚她们看房子的时候,确实承诺了尽量把主卧租给女生,但是我们公司的同事有多个呢,第二天我们一个同事带了一个女生去看了这个主卧,也说要租,我就通知了小龚,谁知道后来那个女生没租,也不知道是哪个同事又租给了男生。”
“其实主卧有独立卫生间,和男生一起住也没啥,三个女孩共用一个卫生间,这样也挺合适啊。”田先生说,“客厅也隔成卧室租给了一个女生,合租房本来就是这样,会做隔间,以为她们都知道呢。”
那么,要是小龚实在觉得这么住不合适、不想继续租房要怎么处理?田先生说:“已经签了合同,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不想付违约金,就只能讲房子转租出去,她们得介绍两个房客过来。”
■华商报记者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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