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
《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财*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
对外公布并开始施行
↓↓↓
从年初到年底这三年时间里
将为西安租房市场发展试点提供奖补资金
都支持奖励哪类租赁住房呢?
具体有哪些奖补标准?
随灵牛哥一起了解下~
新建租赁住房包括?本办法所称的新建租赁住房包括:
通过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居住用地、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多渠道新建的租赁住房;
改建租赁住房包括按规定将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项目改建为的租赁住房;
盘活租赁住房指将闲置住房经品质提升后改造为租赁住房。
纳入新建(含配建)、改建、品质化提升盘活的租赁住房奖补项目,房源应相对集中,规模不少于50套(间)或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摄图网:ID-补助类标准是什么?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按建筑层数,多层建筑(6层以下)元/平方米、小高层建筑(7-12层)元/平方米、高层建筑(13层以上)元/平方米进行奖补;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接受*府租金指导价的,按元/平方米奖补。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建筑,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进行奖补。改建后接受*府租金指导价的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进行奖补。
存量住房经品质化提升盘活后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平方米的相对集中项目,按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摄图网:ID-575014奖励类标准是什么?支持房地产企业将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自持用于住房租赁经营。对西安市房地产企业出租自持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年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经营奖励。
对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企业予以奖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源信息发布和网签合同备案的,备案有效期6个月(含)以上的合同,每套(间)房每年度只可申请1次租赁合同备案奖励。在西安市合法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个人租赁房源的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按50元/宗给予奖励。每个企业每年网签备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接受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予以奖励。租赁企业按要求接受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按照接受租赁资金监管的有效网签备案合同数,按元/宗给予奖补。每个企业每年资金监管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对规范化经营企业予以奖励。制定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年度信用评级A+和A级企业分别给予万和50万的信用奖补。摄图网:ID-635403*府出台的租房市场奖补办法
培育和发展新的租房市场
对于我们来说
咱们大家伙的租房
也会更加透明便捷实惠~编辑:秦秦汉汉
审核:唐唐灵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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