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长收短付”
“长收短付”是指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东租金周期。租赁企业利用支付租金周期长短不同、租金价格不同的方式,如果租客月付租金价格就高,租客半年付、年付租金价格会更低,吸引租客一次性支付长时间租金。然后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支付给房东,将差额部分用于自身经营或者其他用途。如果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一旦公司不能正常经营,租客会造成较大利益损失。
第三类“高收低租”
“高收低租”是指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租赁企业从房东手中高价收房,往往高出市场价,再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出。通过诱人的租金价格,获取房源和租客,快速积累资金和抢占市场,却把风险转嫁给房东和租客。一旦资金出现断裂,就会导致本应支付给房东的租金已被用作其他用途,租客明明已支付了房租,但房东却无租可收,租客和房东双双利益受损。值得注意的是,“高收低租”与“长收短付”经常同时出现,一旦租赁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发生“爆雷”,往往导致大量租客、房东利益受损,“钱房两空”,危害极大。
第四类合同内容模糊不清
第五类“隔断房”
“隔断房”是指在一套房屋内违规私建隔断墙、私改房屋建筑结构,使房屋打破原来的内部空间设计形成多个所谓的“独立单间”。“隔断房”房主通过改造可以将房子出租给更多的人获取更高的收益,但对于租客来说,风险隐患可不小。“隔断房”减少人均居住面积,影响采光与通风,租客的居住安全性、舒适度无法得以保障。更重要的是,“隔断房”往往会堵塞房屋的消防疏散通道,改变用电线路,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冬季用电量增大,本来就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对于“隔断房”来说更是“高危时期”。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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