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
7.年龄要求18周岁(含)至27周岁(含)之间(年3月11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8.身高不低于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0%);裸眼视力1.0;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10、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特警大队巡逻岗位42人。
(二)岗位工作要求
1、半*事化管理;
2、常态化备勤。
(三)在同等条件下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1.应聘人员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
需“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医疗单位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
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的需提供民警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注明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科创就业创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