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和支持乡村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振兴进程,引领和带动基层科技创新工作,按照《西安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征集一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示范村要在产业振兴、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
(二)积极探索科技示范新模式,示范新品种2个以上,推广新技术2项以上;
(三)有1个电商驿站和1个科技书屋;
(四)有科技特派员,有村聘技术员;复转*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年人数达3人以上;
(五)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
(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
(七)畜禽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村填报《西安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申报表》、《西安市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遴选推荐至区县科技管理部门。
(二)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各涉农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不超过2家。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区县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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