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陵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高字〔〕14号)及《西安市高陵区“泾渭之星”计划实施办法》,经推荐申报、初步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刘永昌等22人为西安市高陵区首届“泾渭之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对人选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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