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向住建局移交房价调控权限。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26日发布通告称,依据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策要求及房价调控职责,经市*府同意,即日起,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根据通告,为便于企业进行申报,原发改委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通道即日起关闭,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受理请向市住建局市场处具体咨询办理。
而此前已受理的项目申报件,由西安市发改委整体按项目移交至市住建局,企业不再另行申报。
此外,西安市发改委已公示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信息保留至年12月31日。来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