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十多个小时前,7月6号的深夜,《西安市人民*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安市*府决定对机动车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本市行*区域及西咸新区(不含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当然也有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它们是: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2、10座以上(含10座)大、中型客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校车、邮*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同时,此限行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指出,遇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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