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办法
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各校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分入学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积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购房居住、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获奖等条件进行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也可结合“名校+”教育联合体的组建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可统筹到“名校+”教育联合体内“+校”入学。02未央区安排办法
1.录取房户一致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的回流生,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参考家长意愿学校,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入学。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房户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房户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2.录取优抚对象子女,*策准入类学生,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非中国国籍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将根据新生入学程序,在安排完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辖区优抚对象子女,*策准入类学生,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非中国国籍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接收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再接收市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积分排序、社保优先”的方法全区统筹安排。积分排序。按照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是否购房、居住时间、务工时间等条件进行积分。
社保优先。参照陕西省中高考“外地户籍在西安市参加中高考考生父母应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策,优先安排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父母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03碑林区安排办法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程序要求原则:“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结合碑林区实际,我区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学位。一、安排流程第一安排具有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二安排具有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统筹规则如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在资审合格后,家长填报《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义务段新生入学学位安排意愿征询书》,由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公办教育学位。也可结合“名校+”教育联合体的组建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可以统筹到“名校+”教育联合体内“+校”入学。三、积分原则公办学校学区学位根据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等条件进行积分排队;区级统筹公办学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居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购房等条件进行积分排队。具体积分办法由各校根据学区特点制定,报教育局备案。以下为年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小学安排办法,建议小伙伴咨询所要去的学校,了解详细的积分办法。
04新城区安排办法
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具有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入学人数超出提供学位供给情况,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直至学位供给数完成为止,超出部分再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也可结合我区“名校+”集团化办学,在确保成员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统筹到教育集团成员校入学。区教育局结合学位实际情况,参考家长报名时征求的2—3所意愿学校,依据积分高低,在居住区域内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根据学生家庭户籍、房屋等情况进行审核积分排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将根据其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购房、居住、务工等情况进行审核积分排队。确保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应入尽入。05高新区安排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2.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前摸底是指对学位供给情况、入学需求情况、“户房一致”及*策规定准入类、各类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摸底;公布学位是指公布辖区内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公开规则是指公开报名学校范围、学校录取规则、区县统筹规则;参考意愿是指报名时征求家长意愿,安排入学考虑家长意愿;相对就近是指遵循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兜底是指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辍学。按照优先解决顺序,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兜底。第一类:1.符合户房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符合户籍在高新区,房产在高新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策准入类人员子女。第二类:1.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类子女入学*策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高新区,需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第三类: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策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高新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3.符合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策的适龄儿童、少年。(1)优先安排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周至、鄠邑、蓝田)适龄儿童、少年;(2)其次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西安市内无房,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高新区、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3)最后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无社保,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06莲湖区安排办法
按照有序确定入学对象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特殊群体子女(莲湖户籍户房一致的残疾儿童少年除外)入学可依据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信息,结合家庭实际选报2所意愿学校(名单在资审点公布),区教育局将参考意愿,结合社会保险缴纳、购房情况(家庭自有产权房、非产权居住地)、务工情况及居住时限等综合因素进行积分顺次安排入学。也可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的情况,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到“+校”入学。07灞桥区安排办法
积分计算方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按社保积分、居住年限积分、在灞桥务工时间积分、购房居住积分、获奖积分五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分。
(一)社保积分(20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计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积分以按时缴纳的月份累计计算。本项满分20分。
(二)租房居住积分(30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灞桥区租房居住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6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月数/12个月*6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30分。
(三)在灞桥务工时间积分(30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灞桥区务工每人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3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月数/12个月*3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30分。
(四)购房居住积分(10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灞桥区购置符合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产证或正规网签合同),积10分。以产权尚在随迁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计算,已经出售或变更产权归属的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10分。
(五)获奖积分(10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工作期间获得区级(含区级)及以上行*部门表彰奖励的,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积分。区级2分,省市级3分,国家级5分。(同类奖项取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0分。
同分排序总积分相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优先安排入学,如果仍不能区分,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居住年限、务工时间、购房。入学安排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若无空余学位,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08长安区安排办法
公办学校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确定公办学校学位。学位有限的学校,实行“入学条件梯次招收”制度,由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入学规则。09经开区安排办法
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策规定准入类、*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分布情况,结合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体户子女入学;最后根据剩余学位,结合意愿学校,统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学位安排顺序(1)7月12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2)7月1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3)7月21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积分统筹安排
为科学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我区按照“积分排队、社保优先”的方法,由教育局按照积分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1.积分排队。按照随迁子女父母(单方/双方)在本市缴纳社保(每人3分/年)、购房(2分/年)、真实有效务工证明(每人1分/年)、居住证明(每人1分/年)进行积分。
2.社保优先。参照陕西省“外地户籍在西安市参加中高考考生父母应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积分相同情况下,以缴纳社保积分排序。
10曲江新区安排办法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原则为“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1)提前摸底。曲江教育局已于年3月通过两种途径(入户和派出所)对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以及公办学校可提供学位数进行了摸底。(2)公布学位。学位供给情况由各学校对外公布。(3)参考意愿。指安排统筹学生时,在信息审核地点公布可统筹学校名单,家长根据名单填报统筹意愿(见附件8《曲江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位安排意愿填报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入学安排规则”参考家长意愿安排入学。(4)入学安排规则。入学安排顺序按照信息审核类别依次进行。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依次排队,安排入学。其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户籍地址和在曲江新区范围内所购房屋地址不一致的,按照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务工时间和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最后安排未缴纳社保,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航天基地统筹入学规则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入学工作,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对统筹入学的不同类型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航天基地内其他类型户籍学生入学航天基地辖区集体户、挂靠户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此类情况参照新生入学意愿,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以落户先后时间统筹安排入学。2.其他类学生入学具有航天基地入学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其他类适龄儿童少年,在保障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结合新生入学意愿,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先购房后租房,同等条件按照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入学。3.有房无户类学生入学户籍不在航天基地、父母在航天基地购房且已交房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入学。12浐灞生态区安排办法
实施分批依次录取。当本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时,安排下一批次录取;如无剩余学位,后续批次统筹安排。第一批次:小学录取学区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初中首先录取同时具有浐灞辖区户籍和浐灞辖区对口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再录取仅具有浐灞辖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第二批次: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策照顾或符合生态区*策照顾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第三批次:安排区级统筹安排类学生。(1)学生选报的第一意愿学校仍有剩余学位时,由第一意愿学校按相关录取细则安排入学;(2)当第一意愿学校无剩余学位,第二意愿学校有剩余学位时,由第二意愿学校按相关录取细则安排入学;(3)未被第一、第二意愿学校录取的,在全区有空余学位学校中,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落户时间、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入学。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购房的,按照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的,按照社保缴纳时间依次安排入学。13西咸新区安排办法
各新城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新城结合实际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14国际港务区安排办法
实施统筹派位入学对于参加统筹派位的各类学生,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年限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是否购房、是否入住、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并参考学生入学意愿,由区招生办公室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派位,为辖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公办学校提供学位保障。所有参加统筹派位入学安排的学生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15周至县安排办法
根据周至县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各学校及热点学校要依据我县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具体情况建议直接咨询学校)
周至县非二曲街道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类
(1)个人自建房类:
①个人自建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建房时间、地址、家庭人数、左邻右舍户主姓名、入住时间和入住证明(须有单位公章、办理人签名及其联系电话)。
②个人自建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个人自建房整体房屋正面照片。
④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无人监护流出证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由户籍所在地村、镇*府(街办)和学校(小学学生在户籍地镇中心学校、初中学生在户籍地的初中学校)盖章。
(2)购商品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正式票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无人监护流出证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由户籍所在地村、镇*府(街办)和学校(小学学生在户籍地镇中心学校、初中学生在户籍地的初中学校)盖章。
(3)集资建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票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无人监护流出证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由户籍所在地村、镇*府(街办)和学校(小学学生在户籍地镇中心学校、初中学生在户籍地的初中学校)盖章。
属于二手交易的房类的户主,同时必须提供房产交易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三类情况的新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登记学校“积分制”原则,按照房产证件取得的时间依次派位。
仍未被登记学校录入的新生,家长应填写《周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派位意愿表》,依据“统筹派位意愿表”中的意愿及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统筹派位意愿学校。若仍不愿统筹派位的,可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注意:以上为年招生规则,仅供参考。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积分排队”入学!年具体招生*策以实际为准,建议咨询学区对应学校。资料来源:西安妈妈网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