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有效期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的,系统默认备案有效期从备案之日起为1年。
可申请办理的人员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的西安市医保参保人员包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市本级备案
联系-
国家异地结算平台默认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住院诊治,个人可通过社会保险网(网址:si..gov.cn)查询。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在当地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的支付比例进行结算,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来源:西安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