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实施科学保教、依法办园的前提条件,是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西安市于年启动了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监管机制,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不断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问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有效防范和遏制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保教观,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区县教育行*部门为管理主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督查主要内容(一)师德师风工作。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情况,有无违背师德师风、打骂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是否落实园长每天抽查1次视频监控。
(二)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各类人员的健康证及人员资质是否达标、招录程序是否规范。
(三)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工作。严禁开设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课程,杜绝小学化倾向。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允许乱办班、乱收费的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门禁、校车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安全设施齐备,无安全隐患。
(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认真落实晨检及日巡检工作,洗消设施及流程符合规范要求;厨房管理设备符合要求,有食药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证,管理制度健全。
四级督查体系工作要求西安市学前教育长按指纹识别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