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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服务费该咋收?市发改委这样说有车位产权证的业主在小区停车,需向物业缴纳停车服务费;无产权租车位停车,需缴纳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去年8月1日,陕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但让西安市民张先生失望的是,7个多月过去了,物业依旧执行老标准收费。对此,物业答复为西安市还没有相应细则。有关西安物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收费依据以及为何高于其他省份的问题,西安市发改委在西安市人民*府网站上做出了回复。01
花钱买车位,每月还缴元管理费,合理吗?
对此,西安市发改委回复,此项收费的依据是《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01〕18号)。小型汽车按照室内分为三类收费标准:一类元/辆·月;二类元/辆·月;三类元/辆·月。0
为何西安收费比多数省会城市高?
有业主质疑,对比其他省会城市室内物业停车服务费,西安为何明显较高?对此,西安市发改委的回复为:西安市发改委根据陕西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研究拟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召开座谈会,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0
停车服务费收多少?记者走访10小区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各小区停车服务费收取情况,华商报记者针对投诉较多的10个小区进行走访。缇香郡小区
停车场灯光昏暗垃圾堆积仍收元/月
业主李先生反映,该小区室内停车场今年4月陆续交付,目前只有一处单车道出入口供车辆进出、人工抬杆,建材垃圾未清理,灯光昏暗,而停车服务费却按照元/月收取,按年缴纳。4月1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缇香郡小区看到,目前只有西处的地库入口开放供车辆进出。小区出入口自动抬杆设备显示为“ETCP”,但目前还未投入使用,车辆进出需门卫人工操作。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灯光昏暗,环境阴冷,负二层车库目前还未开放,通往地库出口的通道被围挡围住,不少建材垃圾堆积在地上。小区物业鼎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年陆续交付入住,共0余户,车位余个,配比近1:1,停车服务费元/月,咨询过物价部门,并没超过最高的价格标准。开发商告知物业停车场已达到交付标准,至于道闸等设备不能启用等问题,建议咨询开发商。△缇香郡小区华城泊郡小区
停车场卫生差机械车位元/月
业主王先生反映,年花费17万元购买了小区地下机械车位,地库环境卫生一直很差,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元/月,超过一类标准40元。
4月14日,华商报记者在华城泊郡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看到,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上,标注小型汽车收费标准为元/月,车场类别为空。
该小区物业西安华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经理介绍,该小区01年陆续交付,共余户,其中小区室内机械车位个,平面车位个,小区停车场为一类,设施齐全,元/月为室内机械车位的停放服务价格,室内平面车位为元/月。由于机械车位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相关标准,服务费用可上下浮动0%,“日常维护、用电、配件损耗,额外增加的管理、操作人员都需成本,所以将价格上调为元/月。”刘经理说,每月另多收的10元钱,是特种设备的年检费用。摩尔公馆/西城摩尔小区
停车服务费00元/月·辆
业主杨先生反映,入住小区已四年,停车服务费一直按照00元/月缴纳,物业说是地下车库的管理维护费。华商报记者在杨先生的一张停车服务费收据上看到,年5月至11月共缴纳元,但未明确收费项目。4月1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隆基物业服务中心,据了解,小区年交付入住,共1余户,配备多个室内车位,其中机械车位个。对于小区室内停车服务费,物业人员表示,小区停车场属于一类停车场,价格标准已在物价部门备案,机械车位与平面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均为元/月。对于收取的00元问题,物业人员解释:“每月多收50元,是因为其属于特种设备,每月要向维保公司缴纳维保费,年检还需交年检费,此外机械车位还要用电,需要配备专人操作,成本较高。”海荣豪佳花园小区
室内、地上车位均元/月
“我们小区地上地下的停车服务费都是按照元来收取的!”海荣豪佳花园小区业主刘先生反映,该小区停车管理混乱,且存在乱收费行为。4月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业主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该小区停车服务费为元/月·辆,但未注明是室内还是地上,该业主介绍,自己的车是停在地面上的。当日上午11时30分,该小区西安北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豪佳花园管理处车库主管向记者介绍,该小区共有多个车位,其中地面车位80多个。停车服务费为元/月·辆,室内和地面都是同样收费。针对记者问及根据省物价局相关通知,地上停车位停车场服务费,最高一类停车场收费也才80元/月·辆,元/月·辆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呢?对此,该主管表示,这都是领导安排的,具体情况和*策自己也不知情。△西岸国际花园一期名人居小区
一个小区两道闸门停车费元/月
“同一个小区,进入二道闸门停车,收费从元/月直接变成了元/月!”近日名人居小区业主段先生向华商报爆料称,该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极不合理,小区路面上停车是元/月,但只要进了内部停车场,则一下子变成了元/月。4月9日上午10时0分,华商报记者来到名人居小区核实,据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有近户,主要是由村民安置、及几个公司家属楼等组成。目前小区内有地面停车位60多个,其中有0个是分给安置户的。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及小区有个大坑影响市容的情况,去年7月份,物业公司协调此处大坑的实际拥有者,最后通过回填硬化,变成专用停车场。对于停车位收费,她解释,小区内停车位收费元/月,其中50元为车位服务费;小区二道闸内停车收费为元,其中元是给人家的租赁费,另外元为停车位收费。此外,记者还走访了紫薇尚层、西岸国际花园(一期、三期)、航天新佳园、中铁·尚都城、领秀长安小区,均存在超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或乱收费的情况。03
车主憋了这些疑问1
停车服务费乱收费根源是啥?
“现在业主很难区分停车场三类服务标准,导致一些不达标的物业仍按最高标准收费。”在华商报记者走访的多个小区中,一位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坦言,自从物价部门取消物业收费备案后,业主真的很难判断出小区停车场所属于什么类别。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此前《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类别标准》:一类室内停车场元/月,要求达到:具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供车辆安全出入,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消防喷淋设施及通风设备,停车位有专业标识。监控室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专业管理、保洁人员。二类室内停车场元/月,要求达到:出入口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配备升降栏杆,停车位有专业标识,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管理、保洁人员。三类室内停车场元/月,要求达到: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有明显的停车标识。4小时有人值班,打扫卫生。对于普通业主来说,现实中往往难以区分。在记者的调查中,还有一些小区物业在元/月的标准上,额外再收取10-50元/月不等的费用,分别冠以维保、年检、专人操作等用途。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厚燕表示,元属于陕西省室内一类停车场服务费收费标准,但所在小区是否按照元缴费,关键要看业主所购买的车位是否符合室内一类标准。文件中对于三类停车场服务费收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但物业公司仍乱收费的原因在于:物价部门取消物业公司收费备案制度之后,业主对小区停车位类型难以区分。西安“停车服务费”是否高得不合理?
在华商报记者调查中,有很多在外地工作的陕西人致电称,陕西物价部门定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在全国应该是属于比较高的一类。一位参与制订《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透露,对照西安市物价部门提供的15个副省级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和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收费管理情况,西安市一类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费元/月·辆的收费,应该处于全国前列。由于自年起国家发改委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七项服务价格,其中就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协商来定。但华商报记者对全国部分省会停车服务费进行梳理,发现西安市小区目前物业公司还在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明显高于很多省会城市。西安:小型汽车按照室内分为三类收费标准:一类元/辆·月;二类元/辆·月;三类元/辆·月。
济南:室内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为35元/辆·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
长沙:室内停车场已购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30元/月,已租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元/月(含物管费30元);室外经核定的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90元/月。
郑州:地面、地下规划共用车位停车服务费每车每月分别为40元、元,地面、地下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月每车30元、40元。
太原:小型车露天车位租赁费为00元/月,外加50元/月的服务费;非露天车位租赁费为元/月,外加元/月的服务费。
哈尔滨:《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车位给出具体价格,平面车位物业费80元/月,有塑胶地膜90元/月;立体车位物业费元/月,有塑胶地膜10元/月。
广州: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业服务成本情况,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元的标准收取。
成都:*府指导价停车场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基准价为:室内元/月·车,露天60元/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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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宅小区停车场有多少一类?
在华商报连续三天接到的有关西安市住宅物业小区0条线索中,所有小区业主均反映其所在小区停车物业服务费都是按照一类室内停车场收费,即元/月·辆。那么西安市住宅物业小区地下停车场都达到一类标准了吗?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截至年1月3日,国家对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前,西安市共有03家企业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其中国家一级资质31家,二级资质17家,三级及暂定资质家,外埠企业69家。4月9日下午,西安市发改委收费与价格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目前共有0多个小区,其中物业管理小区有个,个物业公司。对于记者问及有多少小区地下停车场达到了一类停车场收费标准,该负责人表示,从年以后,此收费不再进行*府备案,而且实行属地管理,市一级目前对这些数据还不掌握。4
物业公司超标准收费如何处理?
案例:投诉物价部门后停车费降了西安市雁塔区我爱我家小区,停车服务费最早60元/月,后来涨到了80元/月,年起开始变为10元/月。年底,物业开始收取年停车费10元/月(全年元)时,有业主对比文件才发现,西安市一类露天停放收费不得超过80元/月。随后小区多位业主开始与物业交涉,认为应该按照规定收费。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检查所接到该小区业主投诉后,多次前往小区调查取证,经调查,业主反映情况与事实基本相符,责令该小区按照露天停车每月80元收取。5
停车遭砸、划、盗谁来担责?
“收费是一类停车场,出了事却是三类服务!”不少业主反映,每月向物业缴纳停车服务费,但真当车辆停放时遭到他人恶意损坏、砸窗偷盗等情况,又无法找到肇事者,物业这时又各种推脱。案例1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年3月,雷某与西安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雷某购买了该公司位于某项目地下1层50号平层车位使用权。协议签订后,雷某支付了19万元购置该车位,每月缴纳元停车服务费。年5月,雷某车辆前挡风玻璃被砸,车身损坏,随后物业报警,但因该处无摄像头,未能找到实际侵权人。雷某遂向法院起诉该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相关费用却并未提供服务,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1万元。而物业公司则表示,对雷某车辆不具有保管义务,双方的物业协议并未约定保管雷某车内财物的义务。经审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车辆受损,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方,在该车辆停放处未安装摄像设备,且涉案车辆损害发生后亦未能提供实际侵权人相关信息,致权利人向实际侵权人追责受阻,故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义务时存在一定过错,其应该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涉案车辆损失的30%。案例年6月0日,杨先生去小区地下车库开车上班时,发现车辆右侧前车窗玻璃被砸,副驾驶前方的手套箱被打开,丢失元现金,随后修车花费元。杨先生表示,其每月都要交元的租车位费和10元的车位管理费,车在地库被砸,物业应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事发后,警方并未抓到作案人员,它曾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屡次遭到拒绝。小区物业则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等调查结束后才能明确物业是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经过一个多月的投诉和协商后,物业才以免除其几个月物业费作为车辆损失的赔偿,对此车主也很无奈。6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细则何时出台?
4月3日,华商报记者就在调查走访中所发现的问题致函西安市发改委,4月9日,西安市发改委收费与价格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给予了回复。其中,市民最为关心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去年9月份已经实施,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细则何时出来?该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发改委根据陕西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研究拟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召开座谈会。目前这项工作按照程序正在积极推进中。编辑:华宝审核:麦子作者:华商记者陈思存于震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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