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河江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
标的物具体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号:,土地权利证号:佛高国用()第号,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3月18日。
注:1、该宗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小部分城市道路用地。该宗地涉嫌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接受闲置土地处置后,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期开发协议,约定自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该宗地的建设、改建、扩建,应严格按照“佛规明设函〔〕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符合上述条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若宗地日后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设计需补缴地价款的,应先完善相关手续。2、该标的物关于土地规划、年限、闲置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或相关职能本门核查咨询;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4、土地和房屋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5、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失、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6、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7、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金额:起拍价人民币元,保证金人民币元,加价幅度人民币元及其倍数。
开拍时间:年6月19日10时起至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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