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参照市局做法,自即日起支队停止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行*复议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通过中国邮*寄递相关申请书,信封或寄件信息栏应注明申请书名称及附件内容;
(二)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和具体联系电话;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具体行*行为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应随申请书一并邮寄提交;
(四)我支队收到行*复议申请后,于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行*复议申请,决定予以受理,并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以邮寄形式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书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