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碑总工发〔〕4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共计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区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作者7名
2.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7名
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的领导,*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具备团队意识,能够良好遵守工作纪律。
2.诚实守信,认真细致,有责任心,执行力强,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工会组织从事过群团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有工会工作经历,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4.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年10月17日至年10月17日间出生)。
6.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工作的情形。
岗位职责
1.区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作者主要做好建会入会、劳动权益保护、职工素质提升、职工文体活动和维权服务等工作。
2.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做好辖区非公企业建会入会、劳动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等工作,指导辖区企业工会开展民主管理本级工会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面试、笔试、复试、公示、体检、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新山海源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