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包括:
“监管银行选择、监管资金额度管理、监管账户管理、预售资金存入、预售资金拨付使用、保函置换监管资金、监管解除以及相应惩处措施。”
里面最重磅的就是,这次明确表示“行政部门、开发商、银行”三方所面临的严重后果,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在于肃清新房市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楼市乱象!
细心仔细阅读后不难发现,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监管力度很强,措施也很细致、到位,能有效的保障购房者买房之后的权益!
诚意是有的,力度也很强,其中值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