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祖孙三代积蓄买房却办不了房产证?买房成了烂尾楼?西安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财联社3月23日讯,西安市住建局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要求,购房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提供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核实后,应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其他账户。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收取、支出、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求贷款银行将购房贷款划转至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用监管账户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提供虚假资料以获取商品房预售资金,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由项目辖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依规查处。#西安楼市##西安头条#
以上信息来源: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