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西安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
TUhjnbcbe - 2025/1/23 1:24:00

10月21日,西安市住建局向社会发出风险提示,提醒有租房需求以及出租意向的市民朋友,加强住房租赁风险防范,避免权益受损。近期,全国各地出现多起住房租赁企业失联“跑路”事件,这些企业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模式,资金链极易断裂,导致房东、租客权益受损。市住建局提醒市民:

1、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

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交易前,先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以下简称租赁平台)查看企业是否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同时查看该企业是否已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最大程度降低租房风险。

未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以及未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请市民朋友谨慎选择。

2、警惕租金“陷阱”

房东在委托、出租租赁住房或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出租住房的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房东将住房委托、出租给企业时,对委托、出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以及优惠力度过大的,应慎重选择承租。

3、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周期和付款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租金。要警惕租金大幅度优惠的宣传,谨防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立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4、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租金。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

1
查看完整版本: 西安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