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到底缺不缺钱?
刚发42.5亿元次级债,又计划增发8.4亿股A股——
根据华夏银行披露,1996年至1999年的四年间,华夏银行持续地进行了现金分红。其中,1996年度21406万元,1997年度20400万元,1998年度20150万元,1999年度21250万元。截至2000年12月31日,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股利83206万元。
持续的现金分红无异于竭泽而渔,造成了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华夏银行按上市标准披露的信息表明,截至2001年底,华夏银行未分配利润-40416万元。2001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为6.93%,低于8%的监管要求。显然,当时正准备上市的华夏银行陷入了困境——如何在公开上市前补充资本,消除负数的未分配利润。华夏银行的做法是,于2002年6月,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现有股东收回80000万元用于补充权益,使2002年底的资本充足率勉强及格,为8.37%。
原股东向华夏银行注资以满足监管和上市标准,天经地义。问题就出在上市后立刻宣布高比例现金分红上。2003年9月12日,华夏银行挂牌。2003年9月13日,华夏银行召开董事会,主要议题之一就是现金分红问题。其中,2002年度股利分配以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23元,分配股利78050万元。2003年中期股利分配以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30元,分配股利45500万元。两项合计,相当于每10股现金分红税前3.53元,合计123550万元。其中,原股东或法人股股东共持有25亿股,税前合计分得现金88250亿元。
事实上,为上市,华夏银行当时的股东不得不忍痛割爱,将到手的红利吐出来。一旦上市完成,这些股东就迫不及待地再将吐出去的钱拿回来。
高额现金分红,降低了资本充足率。华夏银行法定财务报告披露,2003年底的资本充足率为10.32%,如果不是进行上述分红派息,其资本充足率应该是11.34%。可见,分红的结果就是降低了资本充足率,加速了后来的再融资进程。
截至2003年底,各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不仅把呆账准备金中的一般准备列为附属资本,还将呆账准备金中的特别或专项准备列为附属资本。2004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一般准备才能作为附属资本,特别准备不得作为附属资本。但同时,也明确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次级债,并将次级债作为附属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率。
华夏银行2003年法定财务报告同样将特别准备列为附属资本,按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将特别准备剔除后,估计截止2003年底,华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8.66%,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为7.09%。如果没有进行上述123550万元的分红,则其资本充足率为9.6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8.11%。
2004年中期,华夏银行没有披露资本充足率。我们估计,华夏银行的资本成份大概包括90.87亿元的股东权益、约17亿元的一般准备和9月初发行的42.5亿元次级债,资本充足率约10.9%,核心资本充足率约6.6%。应该说,这样一个充足率状况还是不错的,至少可以支持华夏银行一年以上的发展。
次级债刚刚发行完毕,华夏银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就于9月23日通过了增发不超过8.4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市场普遍相信,增发不超过8.4亿股也有缘由。证监会当时的规定是,增发新股超过总股本20%的,增发方案必须获得股东大会与会流通股东50%以上才能通过。而8.4亿股恰好是华夏银行总股本42亿股的20%,这就不需要与会50%的流通股股东通过。
考虑到目前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华夏银行此次增发议案意在2005年下半年完成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