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入织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织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或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陕西西安市和渭南市,山西运城市和大同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四川泸州市、南充市和成都市武侯区,重庆市渝北区和沙坪坝区,湖南湘西州,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花都区和深圳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入织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省内有本土阳性病例县(市、区)入织人员,查验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实行居家隔离“3天3检”健康管理措施,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抵织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对来自全国高风险地区、红码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黄码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3天2检”。
五、除上述地区外,对7天内有县外旅居史的入织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织,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入织即检”;无证明的,现场落实“入织即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通过火车站、客运站、渡口码头入织的,在站实施“入织即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三)对省外其他有本土疫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人员抵织后,实行严格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此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共同居住人员,须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步开展每日核酸检测。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上班上学,有序流动。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四)省外其他地区、省内县外无本土阳性病例的县(市、区)入织人员,抵织后实行“3天3检”(分别在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抵织后7天内,须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可有序流动。
六、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倡导非必要不离织,确需离织的,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