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疗白癜风的价格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170601/5419382.html为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60号)要求,结合新城区实际,区教育局制定了《新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
年5月20日
西安市新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52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88号)、《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办字〔〕号),办高质量教育、建高质量学校,促进新城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学区划分方案,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稳定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政策宣传与入学摸底
5月22日—6月9日,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精准宣讲政策,正确讲解入学流程。同时,各义务段公办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宣传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前了解学区内生源情况进行摸底,为正式资格审核做好准备。各义务段学校在校门口和社区内公布招生细则(包括学区范围、学位供给、日程安排、招生流程、积分办法)
(三)发布政策与信息
5月21日,区教育局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新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新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小学: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新城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区学校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我区的信息审核点设在公办初中、小学(审核点及范围见附件4)。
1.家长表格并填写
6月10日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