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5月1日)起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
上调啦~
1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元/月。
局妹算了一下:
调整后的标准较之前标准(元/月)提高元。
2
相关待遇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调整后具体标准如下:
3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年5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是什么?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
如何领取?
……
在弄明白这些之前
首先需要了解
下面这两个概念
失业保险: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待遇:
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提供的各种帮助措施。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下列人员: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最长可以领多久呢?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以下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9%)。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补助(每人每月8元),大额医疗补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对在取暖期(11.15-3.15)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下或线上申报等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
线下申报的,可在参保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线上申报的,可通过以下6种渠道中任意一个申领。
☆“西安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