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
西安市届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在APP就可以操作啦!
哪些人可以申报?
具体如何申报?
快跟经开君来看看
为深入贯彻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72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号)精神,6月15日起开始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6月30日之前各院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并公布监督转,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复审复核
7月1日至31日期间,各院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发人员花名册》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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