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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小区人防车位使用现状系列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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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华商网

开发商把房屋销售后,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该归谁?

小区内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所有权应该归谁?一般认为它和单建人防工程一样也应属于国防资产,性质应为国有。但因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明确,各地的认定也有所不同。

而在使用权方面,《人民防空法》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为对“投资者”一词的理解不同,开发商和业主门的看法也不一致。

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使用权究竟该归谁?不仅业主们很困惑,许多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感到困惑,希望国家能早日从法律层面进行明确。因为不仅涉及谁来使用,还会涉及房屋未来的安危。

西安案例:

小区地下人防车库被登记在开发商名下

业委会两次起诉要求撤销登记均被驳回

西安市碑林区心晴雅苑小区,因为运转良好的业委会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一直被全国业主自治领域的实践者和研究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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